大S的突然订婚事件,闹得沸沸扬扬。
是真情?还是许多外在因素?
局外人能了多少?
就算是冲动之下的决定又如何?
即使恋爱10年,婚后或许不到3个月就离婚收场也不是没有可能。
认识10天就结婚,也不一定不能执手到老。
如大S说的,才见第一眼就有“就是他”的感觉。
认识时间不长,却仿佛已熟识数十年。
或许这世上真有一见钟情这回事。
又,若真如大S所说,见一眼,立刻就知道“是他了”的感觉。
那是应该要飞蛾扑火,不顾一切的。
我比较纳闷的是,如果那个“他”已经结婚了。
而更该死的是,如果那个结婚了的他也有“是你了”的感觉。
相逢很晚,该怎么办?
如果真的如此,之前达达的马蹄,不过是美丽的错误?
“他和她”不是归人,只是过客。
而今相遇的,才是对的“他和她”。
那请问要怎么办?
继续过客?还是立即归人?
Saturday, 30 October 2010
[是?不是?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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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Comments:
那叫冤孽...
然后看看会不会造孽...
生下孽种...
haiz~孽缘其实很美...哈哈
hum
哦,原来你期待孽缘,帮你物色一下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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