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这把年纪才来喜欢这么一个Boy Band,而且还是韩国的;想想,我也莞尔。
是因为他们的真吧?
彼此相挺的真挚友情;如假包换的兄弟情;各人所拥有的才情;还有不计形象的搞笑(PS:我真的很怕故作姿态的偶像)。
4个小时的演唱会,我这把老骨头应该会散开七零八落。
我却全情投入。
因为真的精彩!
除了表演,就是兄弟之间的互动,偶像与歌迷间的互动。
我第一次觉得,喜欢一个偶像也许真的不是坏事。(前提是理智的喜欢)
看着ELF如此努力为他们进行各种应援,那种合作性,那种全心全意,那种互相妥协,争吵,和好,然后再一起努力也是成长的一种经验。
如果我有小孩,我想我不会反对他这样的去喜欢一个偶像,只要不影响学习。
而我也重新学习。
不Grow Old,要Grow Back!
没错,活回去!
把年轻时应该要经历的;认真的经历一次。
Thursday, 23 February 2012
真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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